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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買票有罪,賣票一樣倒大楣!
    公告日期:107-09-03 發佈單位:政風室(台南分院)

    買票:

   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。

     

    賣票:

   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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