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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產申報專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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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務部自112年9月16日起開始財產申報擴大授權服務。

    法務部擴大授權服務提供每年度基準日為「2月1日」、「3月16日」、「5月1日」、「6月16日」、「8月1日」、「9月16日」、「11月1日」及「12月16日」計8批次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授權服務,並自「112年9月16日」此批次服務開始實施。

    • 相關檔案
      1. 財申擴大授權期程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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