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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&A問答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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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Q&A問答集

    更新日期: 2021-02-05

     

    Q1:如果我覺得小朋友有發展方面的問題(如:心理、語言、感覺統合、動作等)該怎麼尋求幫助?
    A1:本院於每週二全天設有兒童健康發展門診,可以提供服務,有需要的家長可於這些時段至本院掛號櫃台掛兒童健康發展 門診,接著至復健科由復健科醫師進行會談,並轉介至醫院內其他科別,進行評估,評估過後如有需要則可進一步安排治療課程。
    洽詢電話:06-3125101轉61940(復健科門診)、65525(個管賴心理師)


    Q2:如果我要來帶小朋友來看診需要攜帶什麼東西?
    A2:請攜帶1.小朋友的健保卡 2.在其他醫院做的評估報告、聯合評估中心之綜合評估報告書 3.兒童健康手冊


    Q3:如果小朋友做完評估後,我想申請評估報告書要怎麼辦?
    A3:

    ※方法一 :掛原開單醫師門診申請評估報告。

    ※方法二 : 至一樓掛號櫃檯拿取【病歷紀錄資料影本申請書】 填妥申請單,需3-5個工作天後,院方會再通知領取及繳費。(無需掛號)
    申請資料請備妥相關文件:

    1. 本人申請:身分證正本
    2. 代理人申請:

    (1)病人身分證正本
    (2)代理人身分證正本
    (3)相關證明文件
    (4)委託同意書(載明委託原因)


    Q4:如果小朋友評估結束後需要安排治療,我應該到哪裡去開治療單
    A4:小朋友在確定需要進行治療課程後,需依照治療種類分別至不同科別掛號開治療單 (不需再掛號兒童發展門診)

    語言治療→請至耳鼻喉科或復健科掛號開單   
    心理治療→請至身心科掛號開單
    職能治療→請至身心科或復健科掛號開單
    物理治療→請至復健科掛號開單 


    Q5:如果我的小朋友在別的醫院已經做過評估,想到貴院做治療該怎麼做?
    A5:請家長攜帶其他醫院的評估報告,並依照正常程序至掛號櫃台掛兒童健康發展門診,醫師會視情況決定是否再次進行評估,並安排後續治療課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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