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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輔導會函轉銓敘部民國112年2月16日部法二字第11255317931號令。
    公告日期:112-02-16 發佈單位:人事室(台南分院)

    一、輔導會函轉銓敘部民國112年2月16日部法二字第11255317931號令。

    二、由立法委員、直轄市議會議員、縣(市)議會議員及立法院各黨(政)團等,依法遴選、聘用之公費助理服務年資,如屬全時專任性質者,自本令釋發布日起,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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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1. A51030100P0000000_1120012694_Attach2 (1)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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